期刊文献+

清代州县衙门研究综述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州县衙门为清代地方最低一级的行政组织,但州县直接担负着所辖地区的赋税征收、词讼受理和治安维系等一系列职能,因此其地位十分重要。清代名幕汪辉祖谓:“亲民之治,实惟州县。州县而上,皆以整饬州县之治为治而已。”州县衙门的内部组织及实际运行实为明清帝国的一个缩影。自20世纪初以来,研究清代州县衙门的著述已有不少,本文试作一简要概述。
作者 严新宇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08年第3期111-115,共5页 Graduate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范忠信,晏锋译,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M]法律出版社,2003.

同被引文献4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