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公务员培训的鲜明特色在于:健全完善的法律依据、伴随终身的培训机制和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导取向。重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一理念更是渗透、贯穿于培训的各个环节中,具体在于:"三文治"式的教学结构,务求实效的教学内容,互动沟通的教学方式,注重能力的考核方式和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对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启示有四点,即:转变培训理念,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学设计,加大科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的力度和优化教师队伍。
出处
《行政论坛》
2008年第4期60-62,共3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