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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在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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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伤害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如何看待学校和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学校对于学生只具有管理责任,而不具有监护权,不存在监护权的转移。因此,判断学校对于未成年学生伤害承担责任的依据,还是学校是否有过错。
作者 宋晶晶
出处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08年第9期151-151,共1页 CHINA EDUCATION INNOVATION HERALD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褚宏启.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问题研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01)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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