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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刍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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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理学是法学体系的龙头和基础,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在政法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备受青睐,然在公安院校却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要么是不开展改革,要么是随意改革。导致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目的不明确和教学方法单一死板等弊端。为此,必须改革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目的和教学方法。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目的为三个方面:一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二是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維;三是培训学生的人性化执法。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方法应根据所授内容和授课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
作者 伍玉功
出处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08年第16期111-112,共2页 CHINA EDUCATION INNOVATION HERALD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基金课题《警察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研究》的一部分,项目批准号:湘教通[2007]230号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30

共引文献67

同被引文献3

  • 1公丕祥.法理学:第2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8-235.
  • 2周农,张彩凤.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7.
  • 3陈茂华.论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1,15(3):84-86. 被引量:3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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