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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排涝电费:农电企业无奈的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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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现状:农排涝电赘“旧疮新伤”,政府欠费成“老大难” 农业排涝电费的征收和使用是由县级政府根据其制定的标准,综合其他因素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具体指标由乡(镇)政府负责征收,专款专用。各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各排涝站发生电费的实际数额由排涝站、财政所、政府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与供电公司一起结算。但一些乡镇在管理、使用排涝电费款时不规范,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排涝电费款。
作者 彭越胜
出处 《大众用电》 2008年第8期6-6,共1页 Popular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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