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学专业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结合法学专业高职生就业现状的特点,反观我国高职院校法学专业高职生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必须以就业为导向,并从淡化专业、加强实践教学、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几个方面来推动法学专业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出处
《科教文汇》
2008年第21期9-9,14,共2页
Journal of Science and Education
基金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高职高专院校法学专业就业指导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