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高级形态,具体表现在其内蕴的高洁政治目的、高远政治理念、高端政治制度.和高能政治秩序。构造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体系,以人为本是理想,公平正义是理据,良法运行是理由。新时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践应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构造,从终极性的人本法治发展、核心式的正义法治型构、体系化的民主法治创新和程序型的宪政法治建设四大方面着手。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58-66,共9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治文明与法治国家"的系列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