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大利学者桑德罗·斯奇巴尼曾满怀激情地赞扬古罗马法学家们撰写著作、进行解释、说明法律规则的活动,因为这些活动本身对于法律价值和原则的形成以及法律的适用起到了创造性的作用,“法学家自身就是法的确实无疑的基础,法学家是通过他们特殊的关于基本原则和体系的学识来建构法”,以至于“法学家因此成为活法的声音。”同样地,当我们仔细阅读王利明教授的鸿篇巨制、心血之作《物权法研究》上、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159-160,F0003,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