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陆川县对城区及周边塑料厂实行限期污染治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陆川讯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陆川县政府发布通告.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县城区及周边塑料厂实施污染治理。凡座落在该县城区及其周边(东至东山电站,南至长河村.西至西山电站.北至浦宝二级路与马盘二级交界处.以及九洲江源头范围内)的塑料企业,都列入治理范围,由各塑料企业实行治理.治理期满后,由各塑料企业向县环保局申请验收。治理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作者 谢贤荣
出处 《广西经济》 2008年第7期56-5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