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供养标准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据民政部公告77号显示,截至2006年11月30日,集中供养全国平均标准由1844元提高到了2229元,增幅为21.88%。但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比,当前的五保供养标准仍然偏低,农民人均纯收入2006年全国平均数为3587.04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829.02元,集中供养标准全国平均数2229元仅占前者的62.14名,占后者的78.79%。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敬老院普遍面临日常开支困境。
出处
《社会工作》
2008年第13期59-60,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