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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完善民间借贷的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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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民间借贷发展的现状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担保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是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也是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营经济有效的融资补充渠道。只要严格限定这些个人和公司的资金来源并加以监督,允许不吸收存款的贷款组织的存在,将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在目前贷款利率上限放开的情况下,这一市场更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作者 李光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175-17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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