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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何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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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吴某(17岁)经常与几个朋友一起吃喝玩乐,开销很大。一天,吴某趁父母不在家,溜进父母卧室撬开抽屉拿走现金5000元,随后打破窗户玻璃制造他人破窗入室盗窃的假象。吴某父母发现家里被盗,及时报警,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此事系吴某所为。但不知为何公安机关就是没有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请问:吴某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何未被判刑?
出处 《法庭内外》 2008年第8期60-60,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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