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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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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研究源于美国,作为交叉学科,它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文学的关系的研究,二者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它们既有内在的同一性,又在属性上相互排斥。文学对于法律的价值表现在,其一它传承了历代的法律价值观,其二则是它是法律正义的直接传播者。法律对于文学的贡献则在于它为文学提供了素材。理论的研究最终要为实践服务,所以关注的重点在于这门学科对于中国法治化的实践意义。
作者 郑红云
机构地区 兰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当代经济》 2008年第12期48-49,共2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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