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信用信息向第三人传输是一种极易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个人信用信息利用的方式,国外在立法中对该行为都给予规范。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在法律限制之下的有限利用原则指导下,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向第三人传输行为,使个人信用信息既能够得到保护,又能有效地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经济价值。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2期64-65,共2页
Commercial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个人征信体系中知情权与隐私权平衡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6D034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征信体系中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153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