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际社会上存在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养老金计划方法,由于二者养老金的具体内容和约定条款不同,存在当期确认法和精算确认法两种养老金会计处理方法。当前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实行当期确认法,却遭到了较多人的批评,支持者也认为这是我们当前会计人员素质低而采取的策略。从我国政府对养老金的兑现保障和管制、企业更倾向于履行提存义务、保障养老金受益人的权益的角度看,我国企业对养老金应执行当期确认法,既管理成本低又简单。
出处
《商业经济》
2008年第8期98-99,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