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埠研发中心主要包括股份制形式的研发中心(即"A模式")和非独立法人形式的研发中心(即"B模式")。"A模式"研发中心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项目经理负责制,研发中心的组织章程、工作职责和权限、投入和管理方式、项目来源以及科研人员选聘自主性比较大。"B模式"研发中心是油田派驻的研发管理机构,主要是开展油田交付的科研项目,与高校(科研机构)实行项目合同合作、项目合伙合作,其资金和人员投入由油田企业决定,研发中心主任对油田技术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但不论采取哪种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将会过渡到"AB混合型模式"上。
出处
《油气田地面工程》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65-66,共2页
Oil-Gas Field Surface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