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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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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出处 《经济管理文摘》 2008年第16期5-5,共1页 Economy and Management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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