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知识产权署规定,在香港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方可接受委托向该署办理专利申请及其它专利事务。一、申请标准专利标准专利的注册程序分为两阶段:(一)请求记录指定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中国、英国或欧洲(指定英国)专利并经公告之后的六个月内应向香港知识产权署递交请求记录指定专利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资料;2.指定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申请日、公开日、公开号;3.如有优先权,则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材料(无需认证);4.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1997年第12期23-23,共1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