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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国土资源局实行“说情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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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7月以来,汝南县国土资源局为加大公正执法力度,在全局实行“说情登记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凡到该局说情的,承办人员要将其带到局纪检组进行“说情”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说情者的姓名,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及说情的理由和要求等,否则,将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说情登记制度的建立,给说情者设置了一道屏障,给执法人员立了块堂堂正正的“挡箭牌”,较好地防止了说情者对执法工作的干扰,
作者 李新喜
出处 《资源导刊》 2008年第8期51-51,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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