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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内“四权” 尊重农民党员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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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以来,清原县委把尊重农民党员的意志和民主权利作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农民党员的党内事务知情权、建议权、决策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充分尊重农民党员的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了农民党员参与党内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 王玉海 高峰
出处 《共产党员》 2008年第8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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