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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刊打开我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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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杂志社:我于I983年参加工作,后从湖南省某企业调入教育系统。2007年12月,我调入央企在山东的一家企业。因涉及企业社保、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等异地接续问题,在办理个人养老关系转移时,原参保地社保只转移了我的部分个人账户储存额,导致我部分缴费年限不能连续计算。
作者 邱仁文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88-8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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