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9年至1992年,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目标模式,对传统的投资体制进行初步改革和探索的时期;第二阶段为1992年至今或今后更长的时间,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深化投资体制改革。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出处
《工程造价管理》
2008年第4期27-29,共3页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