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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铁路被撞身亡,铁路企业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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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7年3月的一个上午,王某正横穿铁路时,一辆呼啸而至的列车将其撞飞,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丈夫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遭到铁路部门拒绝。铁路部门认为,路口设有警示牌,王某的死亡是因她忽视警告穿过铁路造成的,根据法律规定,铁路企业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丈夫于是将铁路部门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铁路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赵利民
出处 《知识窗(教师版)》 2008年第9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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