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运用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这四种基本手段,促进学校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学校持续、健康发展。自2002年云南省建立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探索如何鉴定一所学校是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校,学校督导评估应坚持什么样的学校发展理论来指导学校发展,如何通过学校督导评估来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引领学校走内涵发展之路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08年第13期39-40,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