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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与政策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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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对于住房保障的客观要求,可以分成普遍需求和特殊要求两个方面。一是住房的普遍需求,即人人可得到合适的住房。1996年“国际人居”大会把“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确立为《人居议程》的核心目标。2002年4月,联合国制定居住权利计划,该计划的宗旨明确为:“在可能的条件下,各国政府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保护并确保公民获得足够住房的权利”。
作者 戴晓波
出处 《上海房地》 2008年第8期19-21,共3页 Shanghai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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