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利是社会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是阶级利益的体现,权利所蕴含的内容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更新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十分重视社会民生权利的改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领域采取不同的政策选择。我们既要在经济发展中继续实行市场竞争为主的原则,又要在社会建设中实行全民普惠的原则。在民生问题凸现的今天,有必要在兼顾效率的基础上实行社会权利高于市场权利的原则,使共同富裕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65-16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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