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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郑州退赔供暖费制度的出台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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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8月11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暖气不热”退赔供暖费的温度标准。如果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居民家中温度达不到12℃,供热企业要按天数全额退还室温不合格天数的热费。
作者 石冰娜
出处 《决策探索》 2008年第15期87-87,共1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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