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述清末黑龙江官制改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07年,东三省秉承清政府实行"新政"的精神,开始进行官制改革。黑龙江省亦开始对行政官制、司法官制、地方官制进行改革。这次改革不仅有利于对黑龙江的行政管理,而且起到民族融合发展的作用,同时也使祖国的东北边陲更加牢不可破。
作者 齐春晓
出处 《北方文物》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86-90,共5页 Northern Cultural Relics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1514019)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