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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资产减值不允许转回合理性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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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2月15日,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的"第八号准则——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文通过实证方面探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这一规定的合理性。通过研究证实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它的出现是符合我国现实的经济状况的。
作者 耿邯利
出处 《现代商业》 2008年第26期275-276,共2页 Modern Busines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1]IASB.Exposure Draft of Proposed Amendments to IAS36 Impairment Assets,2002.35-61
  •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M]企业会计准则.2006
  • 3[3]王惠波.我国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问题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07.
  • 4崔晓玲.刍议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行为表现及治理[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11):85-86. 被引量:3

二级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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