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6月23日,国家防总批准了《大清河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北京、天津、河北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做好防御大清河洪水工作,确保防洪安全。1994年,国家防总颁布了《大清河洪水调度方案》,为历年来科学合理调度大清河洪水,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和充分利用洪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十多年来,大清河系的防洪工程、社会经济状况、防洪调度指导思想等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原《大清河洪水调度方案》已不适应大清河当前防御洪水工作要求,需要重新制订新的方案。
出处
《中国防汛抗旱》
2008年第4期23-23,共1页
China Flood & Drough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