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系范畴在哲学史上被广泛地使用,但其重要地位并没有得到真正确立。人们仅限于探讨辩证法范畴的相互关系、规律和范畴之间的关系等具体关系,而没有将它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来加以研究。关系范畴是哲学的基本范畴这一命题能否成立,取决于三个方面:首先,取决于它对人类实践和认识(包括哲学)活动是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次,取决于它是否具有广泛性,能被古今中外各个流派的哲学家们所应用和论证;再次,取决于它能否为人类的认识带来新的价值。
出处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33-137,共5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