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发布的资产减值准则本身与税法在核算方法、计提口径、计提比例、核销程序等方面依然存在差异,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对差异形成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新准则只允许采用一种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业务处理。同时,资产减值准则与税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紧密的联系,如唯一能税前抵扣的坏账准备,通过其与税法之间的潜在联系进行纳税筹划,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
出处
《科技创新导报》
2008年第25期180-180,182,共2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