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可以翻译为"insolvency"或"bankruptcy"。但"insolvency"和"bankruptcy"的意义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文章对"Insolvency"和"bankruptcy"的来源和含义进行了比较,回顾了破产拯救主义对"破产"概念的影响,分析了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对bankruptcy和insolvency的不同用法。最后,文章认为"insolvency"比"bankruptcy"更能涵盖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破产"。建议将中国的企业破产法的英文翻译中,尤其是翻译"企业的破产"时,使用"insolvency"表示"破产"。
出处
《经济师》
2008年第9期27-2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