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开办费与递延所得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1.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指开办费,作者),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作者 孙明慧
出处 《上海会计》 2008年第4期25-26,共2页 Shanghai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