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函呈不分之原因剖析与对策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可以说,向不相隶属机关请求批准事项如何行文,在理论上讲得十分清楚明白。然而,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函呈不分”的怪异现象,从而使积非成是的做法成了一种顽症。本文试图对此顽症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作者 栾照钧
出处 《秘书之友》 2008年第8期26-28,共3页 Secretary’s Compan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