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环境的法治建设既是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农业环境法治建设中立法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机制较为健全而司法制度则相对滞后的现实,有必要加强农业环境司法保护的制度建设,创新符合农业环境案件审判和执行要求的司法机制,从而整体推进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的法治建设。
出处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08年第4期23-26,共4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胡志斌博士主持的2007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司法制度的创新研究"(项目号:2007sk058)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