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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ML R51(2006)国际建议《自动分检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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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上期) 3.10称重衡器或标价秤称重衡器或标价秤至少应有一个重量指示。它可用来暂时监视诸如重量设置极限、单价、预置皮重值和物品名称。
机构地区 江苏赛摩集团
出处 《衡器》 2008年第B08期58-64,共7页 Weighing Instr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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