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发展的通知》和青海省监察厅、青海省农信联社《关于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联社贷款的通知》精神,门源县农村信用联社在2007年8月成立了由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的“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领导小组”。通过《门源县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关于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清收的意义、原则、
出处
《青海金融》
2008年第8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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