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实行社会保障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由地方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障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中西部地区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水平低、负担重、抗风险能力差,这不仅不利于区域社会协调发展,而且背离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是缩小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差异的必然选择。
出处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22-27,共6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