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的《票据法》作为重要的商事法律制度,对保障票据正常使用和流通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与随后实施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共同构成了我国票据法律法规体系。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票据法》已不能满足金融生活中日益增长的支付和信用需求,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本文在对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票据法》确立融资性票据合法地位的可行性,并依此提出了发展融资性票据业务的对策与建议。
出处
《金融纵横》
2008年第8期54-56,共3页
Financial Perspective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