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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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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有效应对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突发事件,保证企业顺利、及时地办理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应急预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国外汇》 2008年第17期I0010-I0012,共3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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