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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办成事后可以索要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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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方义和来信问:2007年10月,我的亲戚王某的儿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因王某没有什么文化,经济又比较困难,从事故发生后双方交涉开始到法院诉讼,再到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回来共计16万多元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款,都是由邻居林某主动帮忙办理的,王某曹几次说过等钱要回来了要感谢林某。赔偿款拿到手后,王某带着200元钱的礼物和800元现金去送给林某时。
出处 《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2008年第8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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