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阅读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语文教学要重视语言的积累、感悟和运用,注重基本能力的训练。这里的感受、理解是对语言文字的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其内涵更为广泛,它是较高层次的语文能力。感受、理解是欣赏与评价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就不可能对文本进行欣赏和评价。但是在现实的语文教学中,有些教师忽视或淡化语言文字的教学,他们往往游离于语言文字的表面,对语言的内涵不引导学生去感受和理解,似乎一提到语言文字教学,就违背了《语文课程标准》的教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