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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教学目标:传授知识 训练思维 培养观念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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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学教学目标贯穿教师教学活动始终,所有教学实践都围绕教学目标展开。宪法学教学目标可分为相互联系的三个部分,即传授宪法学知识、训练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培养正确观念。传授宪法学知识的过程中应注意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核心性;训练思维方法的重点是运用宪法规则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正确观念包括正确的权利意识和国家观。三部分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其中,传授宪法学知识是基础,训练科学思维是关键,培养正确观念是核心。
作者 陈新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2008年第8期50-52,共3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张干帆.宪法学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 2[英]罗杰·科特威.法律社会学导论[M].潘大松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 3陈金钊.论法律的独立性及其意义-评罗杰·科特威尔的《法律社会学导论》[OL].http://www.tsinghua.edu.cn/docsn/fxy/lib/Reference-book/Yjsbdsm/flx_flshxdl.htm.
  • 4李振龙.法治论提纲.http://lsxlaw.blogchina.com/lsxlaw/l695299.html.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21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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