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学教学目标贯穿教师教学活动始终,所有教学实践都围绕教学目标展开。宪法学教学目标可分为相互联系的三个部分,即传授宪法学知识、训练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培养正确观念。传授宪法学知识的过程中应注意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核心性;训练思维方法的重点是运用宪法规则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正确观念包括正确的权利意识和国家观。三部分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其中,传授宪法学知识是基础,训练科学思维是关键,培养正确观念是核心。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2008年第8期50-52,共3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