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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性别差异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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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性别差异是一个客观的自然事实,性别平等则是当今人类社会法律制度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只有对性别差异进行保护,才能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在人类历史上的古代时期,性别差异曾被负面化、功利化评估且以法律歧视化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近现代时期,两性被认为可以完全"相同",性别差异被法律淡化和抑制;在后现代思潮兴起之后,法律开始关注和保护性别差异。当今中国应当重新评估性别差异及其法律价值,对既有的相关法律体系进行调整,一方面,要刚性地规定女性在政治和社会话语权与决策权方面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法律应给予性别差异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避免对性别差异的压制与扼杀。
作者 周翠彬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5-30,共6页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 1《晏子春秋·天瑞》.
  • 2.《礼记·郊特牲》[M].,..
  • 3宁国太平馆田.《李氏家法》.
  • 4付翠莲.《西方思想史上女性在公共领域“缺席”的政治哲学探源》,载荒林主编.《中国女性主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页.
  • 5Martha Chamallas, Introduction to Feminist Legal Theory, Aspen Publishers, A Wolters Kluwer Company,2003, p. 26.
  • 6Catharine A. Mackinnon, Feminism Unmodifi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 51.
  • 7[美]波斯纳 朱苏力译.《法理学问题》[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0页.
  • 8薛宁兰.重新解读男女平等的法律含义——访挪威男女平等事务督察官[J].环球法律评论,2002,24(125):498-502. 被引量:4
  • 9安妮·利塞·莱尔.《依法实现男女平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挪威王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当代中国与挪威》,中国摄影出版社1998年版,第42页.

共引文献110

同被引文献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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