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网络版权的获得与归属问题正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网络作品的发表和传播,应像在传统媒体上发表和传播作品一样,具有基本的版权标识。一般情况下,网络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例外。对于无主网络作品,我们可以将其看成是"版权归属待定的网络作品",它的版权权利既非社会公众所有,也非国家或国家授权的代表所有,更非作品使用者和传播者所有。另外,因网络作品传播行为而产生的邻接权,应归属于网络作品传播者所有。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4期22-29,共8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