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m^2的工作任务。财政部印发了《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957号),并预拨了部分奖励资金。为进一步推进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出处
《建筑科学》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117-117,共1页
Building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