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民主属性为分析起点,系统探讨村民自治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背离现象及其规范机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择了以直接民主为主、以代议民主为辅的具有协商民主性质的民主路径,并设计了"四个民主"作为民主运行机制,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偏向代议民主路径的背离现象。要规制这一现象,必须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对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进行合乎农村社会环境的改革。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50-53,125,共5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科"十一五"规划课题:<中国村民自治均衡发展研究(06GH-0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