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性环境事件对国家、社会及人民的利益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如何消除灾害带来的后续影响,使其生态环境得以有效的恢复,是许多学者都在思考和探讨的问题。突发性环境事件具有不可预知性、破坏性强、形式多样性、流动性,等特征。建立突发性环境事件生态补偿机制应遵循谁污染,谁补偿、可持续发展、下列与公平兼顾、市场化、应争性的原则。建立突发性环境事件生态补偿机制应采取的对策有:界定补偿者和被补偿者;确立补偿标准;建立生态补偿资金;多样补偿方式;把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解决跨界生态补偿问题鼓励公众参与;立法化。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88-91,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G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