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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独立担保及实践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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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独立担保是有别于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产物,由商业实践中发展而来。独立担保强调担保的独立性,即独立担保本身与基础合同不具有从属性质,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不必然无效。担保的履行取决于独立担保合同自身的约定。我国立法关于独立担保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是在《担保法》第5条中以例外的形式确认了独立担保的效力,即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司法实践也主要是承认对外担保的效力,而对域内的效力则未予以肯定。而国际公约则多有肯定。本文在研究了《担保法》有关担保的规则。国际商会颁布的几个有关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对独立担保的含义、特征、形式等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独立担保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作者 胡玉明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8年第15期67-7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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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5

  • 1江平,刘智慧.银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的责任问题探析[J].法学研究,1996,18(6):78-83. 被引量:8
  • 2沈这明,冯大同编著.《国际经济贸易中使用的银行担保》,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30—31页
  • 3最高人民法院经终字第184号“湖南机械进出口公司、海南国际租赁公司与宁波东方投资公司代理进口合同案”[J].经济审判指导,:298-298.
  • 4全赛波.《中华人民共和国备用信用证和独立担保法律:实务和问题》,中国涉外商事审判网
  • 5李国光,奚晓明,全剑峰,曹士兵.《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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